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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尊重科学家个人选择,不应鼓励创业,应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发布时间:2020-04-08 10:17 作者:袁祥飞 浏览量:
       近年来,创新创业成为我国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技术创新更是被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得到了大家的重视。由此自然引发出一个问题,那就是科学家是否应该创业?进而可以转化为另外一个问题,对于社会来说,科学家做科研和创业哪种方式更有利?
       为了便于讨论,我们首先界定下科学家创业的概念。本文将科学家创业界定为:科学家成为企业家,即科学家直接投身企业的经营管理。科学家以顾问或者建立实验室的方式在企业从事研究工作,不属于科学家创业范畴。
       目前主要有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第一种是支持态度,认为科学家应该创业,主要论点有两个方面:一是当前我国在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已经很大,科研发展的瓶颈在于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因此国家需要科学家创业,通过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和投产,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科研需要与实践相结合,离开实践的科研没有意义。第二种是反对态度,认为科学家应该发挥特长,集中精力搞科研。
       本文认为,在科学家创业问题上,不应该只做是与非的评判,而是要从更多角度来思考。对科学家创业应该:尊重科学家个人选择,不鼓励科学家创业,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一、尊重科学家个人选择
       首先,科学家是一个总体概念,但是不能一概而论,每个科学家的情况不一样。不同的科学家在经营管理上的才能不一,掌握的经济社会资源不等,处理问题的方法和拥有的价值观也不尽相同。科学家创业时,要充分考虑到科学家的个体情况。
       其次,科学家创业本质上是个人选择问题。一个运转良好的社会应该充分尊重个人选择,给予足够的包容。从人的角度出发,不论他选择哪一条路,社会都应该给予足够的尊重,尊重科学家选择的权利。

二、不应鼓励科学家创业
       对于国家而言,不应该鼓励科学家创业。首先,鼓励科学家创业存在效率问题。根据传统经济学的分工理论,无论是先天的天赋,或是后天的学习、训练以及积累,科学家的优势体现在科学研究上。不可否认,部分科学家可能也有很好的甚至卓越的经营才能,但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说,科学家从事科学研究,企业家从事创业,更有利于社会总体效率的提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创业也需要经验的积累,企业家其实也是一类专业的高级人才。如果科学家创业,企业家搞科研,显然不是社会的最优选择。
       其次,我国基础研究领域并非不需要科学家,或者科学家数量过剩了。根据2017年11月美国科睿唯安公布的全球2017年“高引科学家”名单。在21个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中,来自900所科研机构、发表了130000篇高被引论文的3538位科研精英中,来自美国的“高被引科学家”人数最多,达到1644人,相比2016年“高被引科学家”名单增长了12%;英国位居第二,有344位科研人员入选;中国(不含台湾地区)位居第三,249位科研人员入选,实现41%的最高增长,但仍然落后于美国很多。
       第三,鼓励科学家创业会影响社会价值观。社会价值观不应该单纯以金钱为导向,金钱不能作为成功的唯一衡量标准。科学家、文学家、哲学家等对于社会,特别是未来发展的贡献应该得到重视。国家鼓励科学家创业会在科学家团体中形成错误的价值导向,进而影响科学家的心态,阻碍科学研究工作。

三、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比起鼓励科学家创业,当前更为重要和急迫的问题是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特别是科研软环境。科研环境的根本是要以人为本,让科学家实现自我价值,具有良好的福利保障,获得较好的经济补偿,得到社会尊重。
       主要应该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是让科学家做科研的主人,让科学家选择科研方向,制定科研计划,组建科研团队。
       二是塑造允许失败的科研氛围。对于科学研究来说,失败有时是难免的,一个科技突破总是在经历了无数次失败之后才获得的。
       三是努力营造信息公开、透明、资源共享的科研环境。通过建设公开、透明的科研信息披露制度,来避免科研领域的寻租行为,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构建合理的资源共享机制,促进企业、学校、科研院所之间、各个机构内部的资源共享,提高科研效率。
       四是要大幅提高科学家的收入和福利水平,让科学家可以集中精力、没有后顾之忧地从事科研工作。

*本文作者袁祥飞,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产业发展与金融创新中心主任。文章首发于《科技与金融》2018年9月刊,内容经整理,欲了解文章详情,请联络cistds@cistds.org.cn。


编辑:文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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