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汽车产业是一个新兴产业,随着各国政策对电动汽车产业的支持,电动汽车正在成为世界各大汽车厂商角逐的新战场。然而,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还处于早期阶段,许多关键技术还远没有完全成熟。通过整合产业链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核心技术能力,建立合作联盟关系,充分利用产业链上不同企业的技术优势,是世界各大汽车企业发展电动汽车事业的基本战略。在这样的技术背景下,近年来我国国内电动汽车企业也开始试水国际合作业务。北京电动汽车产业必将顺应这种潮流,将国际合作作为快速发展的引擎。
北京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具有相对优势,涉足电动汽车研发的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强大的研究力量;电动汽车关键技术的专业研发生产厂家覆盖了产业链中全部重要环节。但在国际合作方面相对缺乏,北京电动汽车企业及零部件供应商的规模与国际大型企业差距较大。下一阶段,北京需要通过借鉴丰田、戴姆勒、福特等汽车公司的国际合作模式和经验,从合作内容、合作对象、合作模式三个维度进行国际合作策略的选择。日本、美国、德国、韩国、加拿大等国家的整车生产企业与大型零部件供应商在电动汽车技术发展方面处在世界前列,是北京电动汽车国际合作的潜在对象。通过与国际电动汽车企业与零部件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有效利用国外电动汽车的相关技术,加快北京电动汽车的研发速度,缩短研发周期,以最快的速度将高质量的电动汽车推向国内国际市场。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可资利用的融资途径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前者包括发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新三板挂牌、创业板上市以及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后者主要是银行贷款,包括信用担保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围绕着间接融资,又衍生出了融资保险制度和信用评级制度。本课题主要围绕这些融资法律制度展开,从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分析入手,采用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北京乃至全国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比较和研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访谈,提出了完善北京市乃至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的建议。
课题组建议,在直接融资方面,应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尤其要完善私募发行制度和运营监管制度,完善扶持政策,引导基金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完善新三板和创业板的制度建设,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提供机会;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的立法。在间接融资方面,应尽快完善信用担保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立法,研究制定融资保险和信用评级法律制度。

2013年上半年,城市绿色发展科技战略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课题组 赴韩国进行了考察访问,重点对首尔清溪川、韩国环境公团、首都圈垃圾填埋管理公社进行了考察,加深了对韩国在大气污染防治、垃圾、内河治理的经验与做法的了解与认识,并形成以下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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